甘肃鑫鸿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镇某某商砼有限责任公司与某某鸿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甘肃省镇原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3)甘1027执1077号 申请执行人:镇****商砼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甘肃省庆阳市镇原县马渠行政村油坊沟自然村胡家坟卯。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鸿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弘化西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10023950××××。 法定代表人:***。 关于镇****商砼有限责任公司与***鸿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镇原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甘1027民初3148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鸿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未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镇****商砼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07月04日向本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标的人民币293662元,被执行人另应负担本案申请执行费人民币4305元。 经本院执行,现已执行到位人民币297967元。至此,镇****商砼有限责任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2)甘1027民初3148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