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鑫万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与***万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鲁0112执1716号

申请执行人:***,男,1958年5月22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

被执行人:***万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济南市市中区七里山西路44号11号楼2层北办公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3MA3CHW6K5W。

法定代表人:陈泽东,总经理。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万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依据本院作出并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1)鲁0112民初2409号民事调解书,本院向***万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传票,责令其履行生效裁判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本案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冻结、划拨了被执行人***万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22043.9元。其后,本院向***发还218861.9元,本院转执行费3182元。至此,***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鲁0112民初2409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1)鲁0112民初2409号民事调解书执行完毕。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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