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点动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湖北点动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万年分公司、江西法美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西省万年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赣1129民初1168号
原告:湖北点动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万年分公司,住所地:江西省万年县陈营镇万盛大道宝润雅苑小区3幢1层第2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1129MA39UM8N36。
负责人:蒋贞强。
被告:江西法美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西省万年县石镇工业园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11293146287XK。
法定代表人:姜德宏。
原告湖北点动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万年分公司与被告江西法美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6月28日立案,原告湖北点动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万年分公司于2021年6月2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湖北点动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万年分公司以双方已达成调解为由向本院申请撤诉,是其真实、自愿的意思表示,没有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湖北点动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万年分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依法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湖北点动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万年分公司负担。
审判员  李占军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  陈 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