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杰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保全人肥城瑞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被保全人***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其他案由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肥城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鲁0983执保575号
申请保全人肥城瑞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与被保全人***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济南千兮堂商贸有限公司、无锡市汇久物资有限公司、无锡乾盈熙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天津鹏程金服商贸有限公司、唐山市辰际商贸有限公司、固安县星河宏升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中建一局集团第三建筑有限公司、廊坊泽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申请保全人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审理庭作出(2022)鲁0983民初2041号民事裁定书,依法冻结被保全人银行存款510000元或查封其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并于2022年4月19日移送执行。
本院在执行过程中,依法冻结了被保全人***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河东支行营业部账户××××银行存款510000元,实际冻结510000元;冻结期限为一年。
至此,保全事项全部实施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案(2022)鲁0983执保575号予以结案。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