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桐庐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执行完毕用)
(2020)浙0122执1072号
毛潮生: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杭州铭晨建设有限公司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05月26日立案执行。经执行,本案已执行到位案款85150元及法院费用,该案现已执行完毕,本院将终结被执行人财产报告程序,解除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高消费限制、财产查封等在内的所有限制措施及强制措施,同时本院将对(2020)浙0122执1072号案件以执行完毕方式予以报结,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六月八日
意见:
申请执行人签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