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万城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龙岗金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某某、某某等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粤0307执17167号
申请执行人:深圳龙岗金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曾用名:深圳前海金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黄阁坑社区黄阁路441号B栋30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295844513。
法定代表人:杨云港。
委托诉讼代理人:钟涛、林坚,北京市隆安(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执行人:***,女,1980年12月8日出生,身份证住址:深圳市龙岗区。
被执行人:***,男,1971年8月16日出生,身份证住址:深圳市龙岗区。
被执行人:深圳万城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中区科苑路15号科兴科技园A栋A4-110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93880641Y。
法定代表人:***。
申请执行人深圳龙岗金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深圳万城节能股份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9)粤0307民初18160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请求责令被执行人:1、支付申请执行人租金人民币1089594.80元;2、支付逾期利息802789.61元;3、支付诉讼费22159元;4、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院依法受理。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执行裁定书》,责令其在指定期限内履行义务并如实申报财产情况。同时,本院通过深圳法院鹰眼查控网、全国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存款、股票、工商股权、房产、土地使用权、车辆、支付宝账户余额等财产进行了查证,并依法对被执行人下列财产采取了控制措施:
一、已冻结并扣划被执行人***在平安银行深圳分行的2000××××4491账户金额人民币7653.26元,冻结期限自2021年9月17日至2022年9月16日。
二、已轮候冻结被执行人***持有的深圳市融通万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090000%的股权。
三、已轮候冻结被执行人***持有的深圳市容汇行投资企业(有限合伙)90.000000%的股权。
四、已轮候冻结被执行人***持有的深圳中投节能量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000000%的股权。
五、已轮候冻结被执行人***持有的深圳市融通万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1.820000%的股权。
六、已轮候冻结被执行人***持有的深圳广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10.000000%的股权。
七、已轮候冻结被执行人***持有的深圳市深蓝科实业有限公司49.000000%的股权。
八、已轮候冻结被执行人***持有的深圳水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4.285700%的股权。
九、已轮候查封被执行人***名下所有的位于泊林花园4、5、6栋裙楼J-16房产(产权证号:2××6)。
十、已轮候查封被执行人***名下所有的位于百合山庄1栋(百花阁)505住宅(产权证号:××)。
十一、已冻结并扣划被执行人深圳万城节能股份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广州天河支行的4411××××1709账户金额人民币12919.83元,冻结期限自2021年11月22日至2022年11月21日。
十二、已冻结并扣划被执行人***在广发银行深圳分行红桂支行的6225××××6630账户金额人民币1601.14元,冻结期限自2021年9月17日至2022年9月16日。
十三、已冻结并扣划被执行人***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岗支行的6228××××7872账户金额人民币1931.21元,冻结期限自2021年11月23日至2022年11月22日。
另外,已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转交申请执行人提出的参与对被执行人***名下房产拍卖所得款分配的申请。
除此之外,未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已向申请执行人告知查证结果,申请执行人未能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执行款24105.44元,向深圳市财政局划付执行费261.58元,余款23843.86元划付申请执行人。
本院认为,本案被执行人目前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且申请执行人在指定期限内不能提供财产可供执行,本次执行程序无法继续进行,可予以终结,需要等待继续执行的条件成就后再重新启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期间,申请执行人享有继续要求被执行人清偿债务的权利,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或者其他符合恢复执行程序的条件成就时,可以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汤明泉
审判员  周 盼
审判员  袁海强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  何振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