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坚宜佳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坚宜佳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重庆佳文亦欣物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渝0112民初15180号

原告:重庆坚宜佳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永川区大安办事处石栏杆路19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2MA5UPE809Y。

法定代表人:李胜林,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传军,重庆知习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雪燕,重庆知习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被告:重庆佳***物流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渝北区双凤桥街道空港东路55号1幢1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266640401XE。

法定代表人:黄云霞。

原告重庆坚宜佳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重庆佳***物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6月12日立案后,原告重庆坚宜佳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1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诉,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符合法律规定。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重庆坚宜佳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890元,减半收取1445元,由原告重庆坚宜佳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张红艳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四日

书记员  蒲忠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