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浦工业(中国)有限公司

9152一三浦工业(中国)有限公司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9)苏0591民初9152号

本院(2019)苏0591民初9152号民事判决书中,文字上有笔误,应补正,现裁定如下:

判决书的“三浦工业设备(中国)有限公司”均应为“三浦工业(中国)有限公司”。

审 判 员 张志斌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法官助理 赵倩雯

书 记 员 胡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