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公共住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2577钱皓、***与镇江市公共住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相邻关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0)苏1111民初2577号
原告钱皓、***与被告镇江市公共住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相邻关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7月23日立案。原告于2020年9月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依法予以准许。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钱皓、***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25元,由原告钱皓、***负担。
审 判 员 张小兵
法官助理 吴军瑛 书 记 员 张 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