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内蒙***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内22执85号
申请执行人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内蒙***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依据(2022)内民终188号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内蒙***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应履行偿还申请执行人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41840254.96元及利息、案件受理费、保全费,我院于2022年6月23日立案执行。本案执行过程中,双方自愿达成长期执行和解,故本案以终结执行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