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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 波 市 江 北 区 人 民 法 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浙0205执127号
宁波海曙华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宁波中体万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宁波海曙华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宁波中体万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2021)浙0205民初3685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宁波海曙华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2年1月19日依法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宁波中体万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2)浙0205执127号案件执行完毕。
2022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