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神码在线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神码在线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企训方舟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京04民特134号
申请人:北京神码在线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上地9街9号9号数码科技广场北楼1层G单元。
法定代表人:马光,董事长兼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北京企训方舟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翠微路2号院1幢2层2049号。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姜丹,女,该单位工作人员。
申请人北京神码在线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码公司)与被申请人北京企训方舟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企训公司)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一案,本院于2019年3月11日立案后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申请人神码公司称,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撤销北京仲裁委员会于2019年2月11日作出的(2019)京仲裁字第0366号仲裁裁决(以下简称裁决),本案案件受理费由企训公司负担。事实与理由:
一、裁决违反法律规定,仲裁庭枉法仲裁。裁决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第八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七条规定之情形。仲裁庭枉法仲裁,裁决神码公司付款并承担违约责任。
二、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虚假证据。企训公司所提交的证人曹某的书面证言是虚假、伪造的,该书面证言中没有曹某的身份证明,而且曹某也没有出庭作证。企训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在仲裁庭开庭时用上述虚假伪造证据影响仲裁员的判断,导致仲裁庭加大了神码公司的举证责任,并在企训公司未完成举证责任的情况下作出了有利于企训公司的裁决。
三、仲裁违反法定程序。仲裁庭无理由中止仲裁并延长仲裁期限。且企训公司的举证严重超期,且仲裁员采信了企训公司延期提交的证据。
被申请人企训公司称,请求人民法院依法驳回神码公司的申请。本案所涉仲裁程序公平公正,仲裁程序没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以下简称仲裁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之情形。
本院经审查查明,2019年2月11日,北京仲裁委员会作出(2019)京仲裁字第0366号仲裁裁决:(一)神码公司向企训公司支付合同款150000元;(二)神码公司向企训公司支付违约金7500元;(三)驳回企训公司的其他仲裁请求;(四)本案仲裁费11599元(已由企训公司向本会预交),由神码公司全部承担,神码公司应直接向企训公司支付企训公司代其垫付的仲裁费。
本院认为,人民法院对仲裁案件进行司法审查,应当以仲裁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的事项作为撤销仲裁裁决的法定事由。对于当事人提出的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请理由,不能作为撤销仲裁裁决的依据。本案中,神码公司提出了三项申请理由:一是裁决违反法律规定,仲裁庭枉法仲裁,二是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证据和虚假证据,三是仲裁违反法定程序。本院将分别予以评析。
一、关于裁决是否违反法律规定,仲裁庭是否枉法仲裁。本案中,神码公司认为,仲裁庭系未按照合同法第八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七条规定之情形作出裁决,故而违反了法律规定。但在人民法院依法审查仲裁案件时,仲裁庭作出裁决所依据的法律,系仲裁权的范畴,不属于人民法院的审查范围。此外,由于神码公司未能提供仲裁员因徇私舞弊、枉法仲裁而被纪律处分或者依法承担刑事责任的证据,故本案所涉仲裁不符合仲裁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六项中关于“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之情形。神码公司的该项申请理由不能成立。
二、关于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否为伪造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仲裁裁决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为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的‘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情形:(一)该证据已被仲裁裁决采信;(二)该证据属于认定案件基本事实的主要证据;(三)该证据经查明确属通过捏造、变造、提供虚假证明等非法方式形成或者获取,违反证据的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要求。”上述规定是认定仲裁一方当事人是否构成伪造证据的法律依据,本院将结合案件实际情况进行分析。经查,神码公司所主张的伪造、虚假证据是证人曹某的书面证言,仲裁庭认为“因为证人没有出庭,且申请人(企训公司)没有说明不能出庭的正当理由,则仲裁庭对该证据不予采纳”。由于曹某的书面证言没有被仲裁裁决采信,不符合上述规定的要求,因此不能将其认定为伪造的证据,本院对神码公司的该项申请理由不予采纳。
三、关于仲裁是否违反法定程序。神码公司认为,仲裁庭无理由中止、延长审理期限,且采纳了企训公司延期提交的证据,仲裁违反法定程序。经查,仲裁庭于2016年11月11日在北京对该案进行了开庭审理,企训公司当庭提出书面申请,请求中止该案仲裁程序,神码公司未表示反对,仲裁庭根据仲裁规则的规定,决定中止该案仲裁程序。2018年12月10日,仲裁庭决定恢复该案仲裁程序。故仲裁庭对于本案所涉仲裁程序的中止和恢复未违反法律规定和仲裁程序的规定。此外,由于神码公司未能提交该案中举证违反仲裁程序或仲裁规则的证据,且仲裁庭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是否接受并采纳属于仲裁庭依法独立行使仲裁权的范畴,在神码公司不能证明仲裁违反仲裁法规定的仲裁程序、仲裁规则,影响案件公正裁决的情况下,本院对神码公司的该项申请理由不予采纳。
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六十条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北京神码在线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
申请费400元,由申请人北京神码在线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长马军
审判员王翔
审判员冀东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二日
法官助理马志文
书记员白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