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峰县汾阳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湖南双峰县汾阳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贵州省剑河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黔2629执208号
**、湖南双峰县汾阳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湖南双峰县汾阳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责受害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1)黔2629民初653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5月12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材料,并责令其履行义务。2021年5月28日,裁定扣划湖南双峰县汾阳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在银行的存款216617.57元(其中案款212671.57元、受理费856元、申请费3090元)。至此,该案已执行完毕,已作结案处理。
特此通知
审判员 蒲 勇
二〇二一年六月九日
书记员 李昌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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