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鑫鑫电器销售有限公司

铜仁市鑫鑫电器销售有限公司、贵州万物连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黔0627执608号

申请执行人:铜仁市鑫鑫电器销售有限公司,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52062705333329C,住所地沿河县团结街道团结大道。

法定代表人:谢平,执行董事。

被执行人:贵州万物连科技有限公司,住贵州省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小孟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柳殷,执行董事。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铜仁市鑫鑫电器销售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贵州万物连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铜仁市鑫鑫电器销售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29日向本院申请诉讼财产保全,本院依法冻结贵州万物连科技有限公司账号金额462762元,后本院通过电话向被执行人贵州万物连科技有限公司电话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执行文书时,其法定代表人柳殷表示收到执行文书并且要求直接从被冻结的账户中将执行标的款项扣除。本院于2021年3月31日从贵州万物连科技有限公司被冻结的账户中划拨450000元至本案一案一账户内,同日发放给申请人铜仁市鑫鑫电器公司,本案执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1)黔0627执608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 判 员 徐继煌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一日

法官助理 张 旭

书 记 员 王应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