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高铁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富昱特图像技术有限公司与广州高铁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州互联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粤0192民初22452-22453号
原告:上海富昱特图像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长宁区仙霞路317号409室。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北京德和衡(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北京德和衡(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广州高铁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南大公路礼村鸿图工业园A1幢1、2楼。
法定代表人::***。
原告上海富昱特图像技术有限公司诉被告广州高铁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两案,本院均于2019年6月5日立案。原告上海富昱特图像技术有限公司均于2019年8月2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上海富昱特图像技术有限公司的上述撤诉申请,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自己权利行使处分权,本院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上海富昱特图像技术有限公司撤诉。
每案受理费25元,合计50元,由上海富昱特图像技术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周扬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