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黔益诚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成都艾源电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与四川华岳科技有限公司、贵州黔益诚电气设备有限公司、第三人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串通投标不正当竞争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0)川0193民初9161号
原告成都艾源电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与被告四川华岳科技有限公司、贵州黔益诚电气设备有限公司、第三人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串通投标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7月15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本院经审查发现,本案案情复杂,不宜适用简易程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审判员  徐尔旻
书记员  梁 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