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鹏升土木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枫科技有限公司、湖南鹏升土木工程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资兴市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湘1081执678号
***枫科技有限公司、湖南鹏升土木工程有限公司、谭少伟
本院执行的***枫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湖南鹏升土木工程有限公司等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经被执行人湖南鹏升土木工程有限公司、谭少伟自动履行,执行金额97789.0万元(或执行内容),申请执行人已支取(或认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
二〇二二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