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中电变压器制造有限公司

哈尔滨腾远电器有限公司与江苏中电变压器制造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扬中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苏1182执1998号
申请执行人:***腾远电器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103127704638M,住所地黑龙江省***市香坊区。
法定代表人:周旭辉,该公司总经理。
被执行人:江苏中电变压器制造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1006088921156,住所地江苏省扬中市。
法定代表人:苏祥华,该公司董事长。
本院在申请执行人***腾远电器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江苏中电变压器制造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9月4日立案执行。申请执行标的:250000元。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江苏中电变压器制造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3日进行破产程序。
本院认为,被执行人江苏中电变压器制造有限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本案债权应通过破产程序清偿。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0)苏1182执1998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宗 鸣
审判员 张卫国
审判员 吴春洪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 徐拯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