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旗升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旗升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科瑞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鲁0502执1380号
申请执行人:上海旗升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松江区北闵璐79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92932916J。
法定代表人:綦联声,董事长。
被执行人:山东科瑞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住所地:东营市东营区祁连山路23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50079246083XO。
法定代表人:王向东,执行董事兼经理。
本院(2022)鲁0502民初114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执行人山东科瑞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48797元。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  刘建民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  刘树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