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江苏农新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江苏鼎尔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文书内容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案 号
(2021)苏1323执2303号
案 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受送达人
****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江苏农新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江苏鼎尔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执行当事人情况
申请执行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泗阳县。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
被执行人:江苏农新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仪征市。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
被执行人:江苏鼎尔纺织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泗阳经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
被执行人:***,男,1965年6月28日出生,汉族,住苏州市。
案件执行情况及通知内容
关于申请执行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江苏农新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江苏鼎尔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受理后,经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
至此,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2021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