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市三合热能环保有限公司

济源市三合热能环保有限公司、济源市科鑫耐火材料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豫9001民初4292号 原告:济源市三合热能环保有限公司,住所地:济源市天坛工业轻工园2楼。社会信用统一代码:914190016807830448 法定代表人:***,公司经理。 被告:济源市科鑫耐火材料有限公司,住所地:济源市克井镇克井村西。社会信用统一代码:91419001672868427T 法定代表人:***,公司总经理。 本院受理原告济源市三合热能环保有限公司诉被告济源市科鑫耐火材料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后,原告于2022年5月24日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 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回起诉,符合法律规定,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五)**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5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负担。 审判员  ***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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