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金能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金能电气科技有限公司;***诺商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京0112民初18974号 原告:江苏金能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扬中市油坊镇创业园。 法定代表人:**,经理。 被告:***诺商贸有限公司。 原告与被告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22年10月20日,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撤诉处理。 审 判 员 ** 二〇二二年十月三十一日 法官助理 ** 书 记 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