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苏0703执960号
江苏硕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厚德建设有限公司:
申请人江苏硕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厚德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本金1030000元、利息542466.67元、税费113900.9元、诉讼费用22055元,共计1708422.57元。经本院立案执行,本院从被执行人银行账户扣划银行存款1720473.5元(本金1030000元、利息535035.6元、税费113900.9元、诉讼费用22055元、执行费19482元),本院已将相应款项支付申请人。本案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