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浩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某某、某某等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吉0104执保269号
献县昊坤建筑器材租赁站、天津浩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于广海:
申请人献县昊坤建筑器材租赁站与被申请人天津浩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于广海财产保全一案中,依据本院作出的(2022)吉0104民初202号民事裁定书。
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天津浩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于广海名下价值292796.48元的财产。
现已保全完毕。
特此通知。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