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万科南都房地产有限公司

某某与浙江万科南都房地产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与浙江万科南都房地产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日期:2016-03-29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6)浙0110民初01480号
原告:***。
被告:浙江万科南都房地产有限公司,住所地:杭州市曙光路122号世贸中心2期C座12层。
委托代理人:***,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本院在审理原告***诉被告浙江万科南都房地产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16年3月7日向本院申请撤回对被告浙江万科南都房地产有限公司的起诉。
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回对被告浙江万科南都房地产有限公司起诉,不违反法律规定。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予原告***撤回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25元,由原告***负担。
审判员***

二〇一六年三月七日
书记员许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