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衢建设有限公司

***与浙江大衢建设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浙0802民初2986号

原告:***,女,1963年4月18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浙江论剑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浙江论剑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浙江大衢建设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802307566690R,住所地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万田乡九华北大道509幢801-806室。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原告***与被告浙江大衢建设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8月18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照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杨丽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六日

法官助理***

代书记员*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