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鲁0302执658号
申请执行人:山东鑫宏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山东昆仑瓷器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山东鑫宏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山东昆仑瓷器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2020)鲁0302民初1931号民事调解书向本院申请执行,执行案号为(2021)鲁0302执658号,现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规定,通知如下: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2020)鲁0302民初1931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执行事项已全部执行完毕。
审判长 李 钊
审判员 杨 辉
审判员 孙启福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九日
书记员 戚湘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