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丰硕运输有限公司

淄博丰硕运输有限公司、山东美力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鲁0306执保299号之一
申请人:淄博丰硕运输有限公司,住所地淄博市周村区和平路696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06MA3CKN5D31。
法定代表人:蒋芝,总经理。
被申请人:山东美力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淄博市周村区南下河街61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0357939997X1。
法定代表人:张迪,总经理。
申请人淄博丰硕运输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山东美力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根据生效的(2021)鲁0306执保299号执行裁定书于2021年3月23日依法冻结了被申请人山东美力置业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账户15×××77人民币3150.29元、在山东周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年路支行账户21XXX99人民币3604.51元,于2021年3月24日依法查封了被申请人山东美力置业有限公司名下坐落于周村区XXX房产及土地。申请人淄博丰硕运输有限公司申请的财产保全事项已经保全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申请人淄博丰硕运输有限公司申请的财产保全事项已经保全完毕。
本裁定书立即执行。
审判员  陈方力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  侯庆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