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保 全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湘01执保188号
湖南省旺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长沙青苹果数据城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禾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湖南省旺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长沙青苹果数据城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禾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9月30日作出的(2021)湘01民初1439号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2021年10月8日湖南省旺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同日,本院依法立案执行。
立案后,本院依法对长沙青苹果数据城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禾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1、查封被申请人长沙青苹果数据城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暮云镇暮云工业园宗地代码为430103005001GB00042,国土证号为长国用(2013)第3××8号的土地。查封期限三年,自2021年10月9日至2024年10月8日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该案以解除保全完毕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