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翔县古城花卉苗木工程有限公司

凤翔县古城花卉苗木工程有限公司与凤翔县城关镇西古城村村民委员会财产保全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陕西省凤翔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陕0322执保83号
凤翔县古城花卉苗木工程有限公司、凤翔县城关镇西古城村村民委员会:
申请人凤翔县古城花卉苗木工程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凤翔县城关镇西古城村村民委员会财产保全一案,凤翔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陕0322财保28号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冻结被申请人凤翔县城关镇西古城村村民委员会在凤翔县城关镇财政所的广场征用款418000元,本院依法于2019年8月15日立案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向协助义务人凤翔县城关镇财政所送达了(2019)陕0322财保28号裁定书及(2019)陕0322执保8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19)陕0322执保83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于202019年9月3日结案。
二〇一九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