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辽1103执保848号
申请人:***,男,1967年5月8日出生,汉族,住盘锦市大洼区田家街道林海社区林香墅A15-2-1。
被申请人:辽宁新长江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盘锦市兴隆台区市府大街南侧、惠宾大街北中房凯旋城****。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冻结了被申请人辽宁新长江建设有限公司名下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存款553207.60元,依据《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之规定,该案以保全完毕方式结案。
审判员 : 董 路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书记员 :张靖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