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渝0105民初12112号
原告:重庆两江新区科易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渝北区龙兴镇迎龙道19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092418569E。
法定代表人:**,经理。
被告:四川省高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四川省成都市全牛区沙湾路258号加州花园酒店6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0007118817052。
法定代表人:***,经理。
被告:福州**贸易有限公司,住所地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工业路东侧、福三路北侧洪山园地块华润万象城一期S3楼16层01办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2MA326JYU00。
法定代表人:***,经理。
被告:佛山市丰饶建材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佛山市祥城区南庄镇华夏***览城陶南路十一座E04号之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4560805720F。
法定代表人:***,经理。
被告:三僖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住所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西里路55号101-83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084104463T。
法定代表人:***,经理。
被告:***溜城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康定市榆林新城太平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3321572750421K。
法定代表人:**,经理。
被告:成都时代环球实业有限公司,住所地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世纪城路200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6DFM7T30。
法定代表人:**,经理。
被告:重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寸滩街道黑***大湾社厂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5MA5YR1LR19。
法定代表人:***,经理。
被告:***鸿哲园林绿化有限公司,住所地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龙象街道***66号1栋26层附2614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12MA64P5QN52。
法定代表人:**,经理。
被告:四川联发门窗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四川省成都市**区成双大道北段26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7900441116。
法定代表人:***,经理。
被告: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天津市西青经济技术开发区赛达新兴产业园C座6层6-099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174665940XA。
法定代表人:***,经理。
原告重庆两江新区科易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被告四川省高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州**贸易有限公司,佛山市丰饶建材有限公司,三僖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溜城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成都时代环球实业有限公司,重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鸿哲园林绿化有限公司,四川联发门窗工程有限公司,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后。原告重庆两江新区科易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于2022年5月18日自愿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重庆两江新区科易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申请撤回起诉符合法律规定,依法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予原告重庆两江新区科易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重庆两江新区科易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
二〇二二年五月三十日
书记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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