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羽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与公司、证券、保险、票据等有关的民事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鲁0103执恢351号
***与被执行人山东省羽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纠纷一案,本院(2009)市商初字第1078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山东省羽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与向我院申请执行。我院依法立案执行后,至2020年8月6日为止,上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执行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09)市商初字第1078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
二〇二〇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