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中德伯尔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无锡中德伯尔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某某、青岛欧内斯特商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一审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鲁0212执1883号
申请执行人无锡中德伯尔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被执行人**、青岛欧内斯特商贸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无锡中德伯尔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青岛欧内斯特商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鲁02民终4166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依申请人申请,本院于2020年9月2日立案执行。依法向被执行人**、青岛欧内斯特商贸有限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青岛欧内斯特商贸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17日将案款1136212元交至我院,我院已于2020年12月14日向申请人无锡中德伯尔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发放案款1124615元。
至此,本案已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的规定,通知如下:
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鲁02民终4166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