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装总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艺博诚源(北京)商贸有限公司与深装总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19)粤0304民初53925号
原告艺博诚源(北京)商贸有限公司诉被告深装总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
本院认为,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权利,原告向本院申请撤回对被告的起诉,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第三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艺博诚源(北京)商贸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2144.2元(原告已预交),因撤诉结案,本院收取案件受理费1072.1元,由原告负担。
审 判 长 曾  雅  斯 人民陪审员 井    梅 人民陪审员 戴  京  鸣
书 记 员 曾巧如(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