杞县三农生产资料有限公司

杞县三农生产资料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杞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豫0221执1890号
杞县三农生产资料有限公司、袁德全:
杞县三农生产资料有限公司与袁德全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1949.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1949元,其中,本金11900元,利息0元,迟延履行金0元,本院已于2020年2月28日将该款转付给杞县三农生产资料有限公司。至此,杞县三农生产资料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豫0221民初119号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