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6)鲁1302执2112号
(2020)鲁1302执恢1451号
山东天元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朱孟永: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6)临兰山证执字第277号执行证书,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兰山支行与被执行人山东天元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朱孟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已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全部义务。本案已执行完毕。
现通知结案。并将被执行人山东天元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朱孟永已公开被执行人信息屏蔽,解除限制消费等执行措施。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