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译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陕西省紫阳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陕0924执恢181号
申请执行人:译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西安市灞桥区某某街2X8号某某国际艺术区C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XXXXXXXXXXXXXW。
法定代表人:任宁卫,系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李文明,任公司员工。
被执行人:***,男,汉族,住陕西省紫阳县人。
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译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将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682.49元划拨后支付给了申请执行人译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译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8日向本院撤回本次执行。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紫阳县人民法院(2022)陕0924执恢181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王洪波
二〇二二年九月八日
书记员  贺齐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