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嘉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都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高唐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3)鲁1526执恢86号 申请执行人:嘉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郭店街道济南临港经济开发区智能制造产业园1号楼西1层。 法定代表人:**行,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治国,山东全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执行人:***都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高唐县人和街道人和路财富广场A座588室。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该公司员工。 委托诉讼代理人:**,山东万航律师事务所律师。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嘉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都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因双方当事人正在协商还款事宜,且暂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项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3)鲁1526执恢86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卞 莹 审判员 *** 审判员 ***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