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鲁0306执保361号
申请人:淄博久远运输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南郊镇樊家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0632837847X2。
法定代表人:刘青,总经理。
被申请人:淄博赢润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傅家镇南苏家村苏氏农科创业园E1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02MA3CE1600B。
法定代表人:翟智祥。
被申请人:青建集团股份公司,住所地山东省市北区堂邑路11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002645877228。
法定代表人:王德海。
被申请人: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南郊镇山障埠村村民委员会,住所地淄博市周村区南郊镇山障埠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4370306ME0337675B。
法定代表人:郑义祥。
申请人淄博久远运输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淄博赢润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青建集团股份公司、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南郊镇山障埠村村民委员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3月11日作出(2022)鲁0306民初71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冻结被申请人淄博赢润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青建集团股份公司、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南郊镇山障埠村村民委员会在各银行账户内存款815000.00元,如无款或存款不足,即查封、扣押其价值相当的财产。
本院经审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淄博赢润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青建集团股份公司、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南郊镇山障埠村村民委员会在各银行账户内存款815000.00元,如无款或存款不足,即查封、扣押其价值相当的财产。
本裁定书立即执行。
审判员 陈方力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 侯庆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