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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浙0702执2228号
金华郎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何志贤与被执行人金华郎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仲裁执行案件,浙金婺城劳人仲案(2021)306号仲裁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何志贤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2年6月15日依法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将所有欠款支付完毕。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其他剩余部分,本案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2)浙0702执2228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