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国顺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安丘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鲁0784执保1122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人潍坊达通管业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青岛国顺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财产保全案件中,根据(2020)鲁0784民初3725号民事裁定所确定的执行内容,已对被申请人青岛国顺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予以冻结,冻结金额合计612762元。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现通知如下:(2020)鲁0784执保1122号执行裁定已进行保全完毕,予以结案。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