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邑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通知书
(2020)鲁1326执3108号
山东蓝盾石材有限公司、山东美丽石材有限公司、山东万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于2020年11月13日立案执行的(2020)鲁1326执3108号申请执行人山东蓝盾石材有限公司与山东美丽石材有限公司、山东万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依据(2020)鲁1326民初7707号民事调解书,山东蓝盾石材有限公司代山东万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垫付借款1000万元,山东美丽石材有限公司自愿用其享有在山东平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500万股股金偿还给山东蓝盾石材有限公司,双方均认可该500万股股金价值1000万元,自本调解书生效之日起,山东美丽石材有限公司三日内协助山东蓝盾石材有限公司办理股权变更手续,山东蓝盾石材有限公司自愿放弃向山东万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山东美丽石材有限公司主张垫付款利息。因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本案的执行内容,申请执行人同意结案,故该案应作结案处理。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