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县尚能实业有限公司

睢县中医院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睢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豫1422执687号
申请执行人:睢县尚能实业有限公司,住所地睢县城关镇康乐路214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422MA443YAESC
法定代表人:周俊波,该公司执行董事。
被执行人:睢县中医院,住所地睢县城郊乡世纪大道与泰山路交叉口东北角。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11422418505209X
法定代表人:李富强,该院院长。
申请执行人睢县尚能实业有限公司与睢县中医院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进入执行程序后,在执行人员的监督下于2020年5月26日履行完毕。
本院认为,被执行人睢县中医院已经按照(2019)豫1422民初5858号民事判决书履行义务,本案已经执行完毕,应予结案,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