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定县鑫家装饰店、泸定龙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泸定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川3322执449号
泸定县鑫家装饰店、泸定龙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泸定县鑫家装饰店与泸定龙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28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被执行人主动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全部案款28000元。至此,泸定县鑫家装饰店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川3322民初156号民事调解书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