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飞红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四川飞红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四川省工业环境监测研究院、四川省环保科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

执 行 完 毕 通 知 书

(2020)川0107执4755号

四川飞红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2019)川0107民初2049号判决书,于2020年9月9日立案受理四川飞红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四川省工业环境监测研究院、四川省环保科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四川省工业环境监测研究院、四川省环保科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已主动履行了本案执行依据确定的给付义务,现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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