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凯斯达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湖南凯斯达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涟源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6)湘1382司惩1号
被罚款人湖南凯斯达工程机械有限公司,驻所地: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路。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邱容平、邱梦信、涟源市湄江镇鑫泰采石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于2016年6月14日作出的(2016)涟法罚字第90号罚款决定书,对湖南凯斯达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陆拾万。现湖南凯斯达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依法履行了部分协助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6)涟法罚字第90号罚款决定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 判 长 :黄平良
审 判 员 :严楚军
审 判 员 :李洪毅
二〇一九年六月六日
代理书记员 :段绪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