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邻水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川1623执恢93号
申请执行人:***,男,1978年11月08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中江县。
被执行人:四川朗峰建筑有限公司,住所地绵阳高新区石桥铺绵阳高新国际创意联邦电子商务产业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700066785306N。
法定代表人:何永鹤,该公司执行董事。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四川朗峰建筑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后,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00000元。至此,***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川1623民初1385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