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汉邦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汉邦科技有限公司与南德认证检测(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南德认证检测(中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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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7)苏0891民初2394号******
原告:江苏汉邦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沈建增,该公司副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江苏穿石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南德认证检测(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静安区。******
负责人:DirkvonWahl,该公司总经理。******
被告:南德认证检测(中国)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董事长。******
两被告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该公司员工。******
两被告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程诤,上海市郑传本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江苏汉邦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南德认证检测(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南德认证检测(中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5月25日立案。原告江苏汉邦科技有限公司于2017年10月3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江苏汉邦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撤诉不违反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江苏汉邦科技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5245元,减半收取2623元,由原告江苏汉邦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长*********
人民陪审员*********
人民陪审员成锦涛******
二〇一七年十月三十一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