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瑞扬线缆有限公司

江苏瑞扬线缆有限公司与淮安市维尔特电气有限公司、某某买卖合同纠纷终结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高邮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苏1084执2042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江苏瑞扬线缆有限公司,住所地在高邮市。
法定代表人:胡永忠,该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淮安市维尔特电气有限公司,住所地在金湖县。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男,1965年10月6日生,汉族,宝应县人,住宝应县。
本院在执行江苏瑞扬线缆有限公司与淮安市维尔特电气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经调查,被执行人名下房产已被本院查封,此外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可供执行财产,现申请人同意与被执行人先行协商解决,但请求法院不解除相关措施。申请执行人江苏瑞扬线缆有限公司对本次执行终结无异议。
因此,本案本次执行可以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二十条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院(2020)苏1084民初3655号民事调解书的本次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姚 剑
审判员 郭兆斌
审判员 张玉来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 沈 涛